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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银行业初级资格《个人贷款》章节辅导第三章2
作者:城市网 来源:www.ceoba.com 更新日期:2014-8-14

  二、风险缓释与控制(★★★)

  (一)抵质押及担保

  1.抵押作为风险缓释工具的功能分析

  (1)增加借款人违约成本,防范抵押风险

  (2)减少银行风险暴露,降低违约损失

  2.抵押品价值评估的必要性

  (1)在贷款发放之前,抵押物的评估价值是银行进行审批决策、授信限额以及贷款定价的关键因素。

  (2)在贷款存续期间,抵押品价值是银行判断抵押品对信贷资产保护程度变化的重要依据。

  (3)对于发生信用违约,银行需要通过处置抵押品来实现债权保障时,抵押品价值是判断银行可能收回资金额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3.银行加强抵押品管理的主要措施

  (1)银行内部要建立抵押品内部评估及管理机制

  (2)建立抵押品全程管理体系

  (二)催收管理

  1.催收管理的目标

  催收管理的目标是利用有限资源,最大限度促使债务人清偿债务,管理对象是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和金额还款的债务人,催收管理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个人消费类贷款、个人投资经营类贷款、个人质押类贷款、其他个人贷款及信用卡应收账款等。

  2.催收管理手段

  (1)电子批量催收

  (2)人工催收

  (3)处理抵质押品

  (4)以物抵债

  (5)法律催收

  3.催收记录催收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客户基本信息、催收时间、信函发送地址/短信发送手机号码、人工催收对象(债务人本人或家属、同事)、电话接听的状态、债务人的应答信息及还款承诺、律师催收函记录、移送起诉或仲裁不良贷款记录、移交外包服务商催收的贷款台账及服务商记录等。

  4.催收流程

  (1)早期催收一般会立即触发短信平台发送手机短信进行还款提醒,并在较短时间段内发送两次以上的短信。经短信催收未产生效果,应在逾期后30天内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催收。对无法通过电话进行联系的持卡人,或承诺还款但仍未还款的持卡人,人工信函催收。

  (2)中期催收客户失去联系或经短信、电话、信函催收后仍未偿还债务时,需要登门拜访客户。对于还款意愿低的客户,可直接发送或再次登门递交律师函。

  (3)不良贷款催收

  银行采取要求担保机构代偿、执行抵质押品、以物抵债等催收方式进行催收,仍然无效时则须提出法律诉讼。

  5.催收评分模型。

  催收评分模型可以将已经逾期的客户按照其还款的可能性进行排序,催收评分越高,客户风险越低,还款的可能性越高,催收评分越低,客户风险越高,还款的可能性越低。

  6.外包催收

  外包催收可以节约银行催收成本,提高催收效率,但是银行也需要做好对催收外包机构的管理,防范出现以下风险:

  (1)声誉风险

  (2)信息泄露风险(3)道德风险

  (三)外部合作机构管理

  1.外部合作机构的主要分类

  (1)担保类合作方,包括专业担保公司和其他承担担保责任的合作方。(2)公信类合作方,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3)中介服务类合作方,包括二手房中介公司、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催收外包公司等。

  2.外部合作机构的管理要求

  (1)担保类合作方的管理要求①基本条件

  ②担保贷款债务承受额核定③明确责任

  (2)公信类合作方管理要求①基本条件

  ②明确责任③动态调整

  (3)中介服务类合作方管理要求

  ①基本条件②明确责任③风险防控④合理评价(四)资产证券化

  1.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2.资产证券化的影响

  (1)证券化的出现和发展改变了商业银行提供流动性的方式。

  (2)证券化也使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方式和程序发生了很大改变。(3)证券化的发展提高了银行向各类借款人提供信用的意愿。

  (4)信贷资产二级市场的发展,推动了一级市场的迅速发展,并使银行的信贷标准发生了改变。(5)资产证券化也改变了风险的传递模式,失去监管的证券化成为了金融风险扩散的直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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