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申报的概念
1.定义: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
2.纳税申报表
3.无税也申报
(判断)
《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也称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自行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
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用邮寄申报的办法;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
邮寄申报以邮政部门收寄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判断)
3.数据电文申报。
4.其他申报方式。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申报方式。(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