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第一,增强信息消费的供给能力。从制约信息消费的关键环节入手来提升供给能力。
一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将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推进移动通信特别是4G发展、全面推进三网融合作为关键举措。
二是信息产品的供给能力,侧重在三个方面,针对信息产品中应用最为广泛、发展空间最大的智能终端,着力创新发展,尤其强调终端与服务的一体化和产业链的协同协作;针对制约我国信息产品的关键瓶颈环节,着力增强平板显示、集成电路、智能传感等基础性产业创新能力;针对信息消费的相关软件业基础,着力提升支撑服务水平。
第二,通过创新信息服务来培育消费需求。从培育新兴服务业态和发展信息消费内容入手,发展当前创新最活跃的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地理信息等服务,提升数字文化内容消费水平和供给能力,加强基于互联网的新兴媒体建设,加快发展我国自主的北斗导航技术、产业和服务;从继续扩大电子商务规模、提升应用水平入手,着力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发展移动支付、移动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新型业态和跨境电子商务,解决电子商务交易、发票等问题。
第三,通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扩大信息消费需求。公共服务信息化既是信息消费的重要城市网,也对提高民生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着力解决信息消费中面临的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问题,尤其是推动政府、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等信息资源开放开发和社会化利用;
二是利用国家“信息惠民”等工程,重点提升推进教育、医疗健康、就业、社保医保、食品安全、广播电视、农村综合服务等民生领域的信息服务水平;
三是通过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公共信息服务水平。
第四,建立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建立信息消费信心。
一是强化以改革思路促进信息消费。尤其是通过减少行政审批来激发信息消费的市场活力,并提出了“先照后证、宽进严管”思路,以降低企业门槛;并通过改进和完善电信服务,进一步促进市场开放,吸引民间资本投入。
二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改善融资环境。财税政策方面主要是利用好现有政策,落实对信息消费相关企业的政策支持。融资方面,主要针对信息消费特点,加强对互联网企业尤其是互联网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三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重点包括与信息消费相关的商标、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化、著作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商用密码管理等法律法规建设,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及信息消费统计监测体系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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